展览设计搭建安全须知

A、展览搭建材料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要符合国家环保及消防要求。

B、展览设计搭建所有组件应事先制作完成,展馆现场只允许组装。必须事先计算好产品品牌展览搭建布置的工作量,确保搭建工作能够在搭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C为保护人身安全,展位周围应设置安全区,由专人看护。

D、所有光地展位结构必须设计合理,保证搭建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所有产品品牌展览所设计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搭建时应确保展台结构的整体强度、刚度、稳定性及局部稳定性。



E、光地展位的施工应顾及相邻展商、相对展商,凡是裸露的墙面必须装饰,相邻的墙面应考虑双面处理。

F、对于所有展览设计搭建中有舞台或地台结构超过1.2m高,所有室内双层,多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搭建,必须提供展台结构图并由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盖章确认并提供结构计算书。



G、各参展商及施工单位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产品品牌展览搭建布置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双层或多层展台的搭建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灭火器。



H、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展馆内进行喷漆,刷漆等工作。

I、所有展台结构主体受力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mm,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对于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柱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柱间支撑,保证展台的整体刚度和稳定。

J、不得在展馆内、外和地面、墙面等处钉钉、打孔、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

K、展览设计搭建面积不得超出承租面积,投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边界线。对结构中有玻璃装饰的展台,必须采用安全玻璃,确保施工,安装牢固,并有醒目标志,以防玻璃破碎,造成人员伤亡。

L、展览设计搭建时不得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等。

M、对于使用钢结构立柱的展台,其立柱应使用直径为100mm以上的无焊接材料,底部

应焊接牢固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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