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业内关注度最高的就是政府出台政策应对会展业疫情损失的问题。按照产业归属,会展业属于第三产业,只是现代服务业的组成部分,产业占比相对较小,因此国家不会对会展产业特殊对待和制定精准的针对性扶持政策,不仅现在不会,未来较长时期也不会。只能是面向全行业的普惠性措施,如反退失业保险金、延迟缴纳社保、下调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费率、减免部分企业应缴税费、下调利率、租金减免和财政贴息等,姑且不说这些政策能否及时落地,即使能够贯彻执行对中小微会展企业来说作用也不是十分明显。
从中观层面看,全国各地的会展行业主管部门的会展扶奖补贴政策,如会展办、贸促会、博览局、商务厅(局)等,作为行业直管部门,出台的会展产业扶持政策要有含金量和指向性。例如3月17日南京市贸促会(会展办)和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2020年度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通知》,对在宁落地举办的会展活动进行专项补贴,惠及组展组会企业、行业协会、场馆以及相关社会机构。南京模式在全国其他省市会陆续出台,这对提振各地会展行业信心会发挥实际作用。
从微观层面看,是会展相关企业的利用国家各级部门出台的扶持政策开展自救问题。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一次不可预测的大型社会公众危机,属于系统性突发风险,也属于企业运营风险的一部分。虽然我们不希望其发生,但也应该将其纳入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当中。会展企业是在“哀鸿遍野”中被动等待救济,还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赢取一线生机,是当下会展企业管理者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所谓“危机”一定是“危中有机”,企业单一的业务结构打破重组,结合线上资源拓展业务领域,提炼企业优势资源向业内进行智慧输出,使政府购买服务等。
这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疫情影响下整个实体经济都受到重创亟待恢复,而且会展对于产业经济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基于这种形式,国家是否可以适当放宽对办会的限制,在保证会展质量和有效监督前提下,鼓励政府参与会展主办、鼓励政府领导出席开幕式和相关论坛,提升会展项目的公信力,支持会展业重振。在2012年12月4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其中第二条就是“节俭办会”,对举办会议活动进行严格管控,在8年中对于“反腐倡廉”和“四风建设”取得了实效。但“世异则事异,事变则备变”,在当前特殊时期能否特事特办,进行“临时约法”,适当放宽对会议的约束,延长会议产业链条,使会议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增加收入,如餐饮业、旅游业、广告业、零售业、娱乐业、酒店业、交通运输业、物流业等,充分发挥会议产业的行业拉动作用,实现产业增值,真正践行的“办好一个会、搞活一座城”的发展理念。
所以,不同层面的扶持政策确实对会展产业应对疫情打击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但是离会展业“重振”还有很大差距,会展企业不能过度依赖政府的救助措施,而是应该利用政府相关的政策积极开展企业自救和联合互助,抱团取暖。行业协会要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做好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组织专业人士对会展从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业务拓展培训,帮助企业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