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忠实反映并发扬展览的理念
展览设计是展会理念的外在表现形式,它不能脱离展会的理念,而必须忠实反映展会的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发扬、升华办展思想。为此,设计者必须仔细研究、揣摩、延伸办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与方向,从中找出设计思路,并通过一定的抽象艺术形式表现出来。
二 设计应有新的创意
展览设计必须彰显本展会与其他展会的不同之处,这就需要有创意。创意主要表现为内涵的丰富及深刻的寓意,也表现为图案的美感、动感,表现为民族特色与时代特色的融合。图案应新颖,有标志感。
三 图案易简洁明快,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展览设计图案应结构新颖,简洁明快,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便于观众辨认和记住,以达到过目不忘的效果。图案过于复杂,观众识别起来比较费劲,更难记住,会失去其存在价值。
四 颜色设计
不同的颜色给人不同的感受,如红、橙、黄容易使人想到太阳的光和热,属于暖色;而蓝色、绿色容易使人联想到海水的冰凉,属于冷色。人们看到暖色,容易产生快乐和兴奋;看到冷色,容易产生冷静、沉着。艺术家喜欢用暖色表示欢乐、喜庆、光明、向上;用冷色表示悠远、深沉、理智。展览设计基本色是什么颜色,由哪些颜色构成,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设计者需根据展览本身的特点,巧妙地运用色彩,以达到强化展会效果之目的。
五 展览设计应具有较好的适应性
展会会标设计是基本设计,设计委托单位将根据需要,将其应用于不同的场合,如各类平面媒介一一一邀请函、请柬、广告、会刊、入场券、开幕式或会议背景板等的需要,各类立体媒介如会徽、服饰、中心广场等的需要。因此,会标设计的结构应尽可能简单,易于制作,可以应用于不同的场合。
六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民族、宗教传统
展览设计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违反社会道德和风俗的内容;作品必须是自创,不得与其他展会会标或商标雷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